而且,世界上的国家,儿童节也不都是在6月1日这天。选在6月1日这天过儿童节,多半是过去苏联阵营里的国家,包括中国。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苏联莫斯科开会确定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在同一年将原来中华民国时期的4月4日改成6月1日。
| 全球儿童节日期。
制表:明白知识
从联合国的角度看,11月20日这天才是正统的国际儿童节(Universal Children's Day ),设立于1954年。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在1924年国联(联合国前身)的儿童权利版本上,吸纳了阿富汗代表团提出的10项补充原则,通过了一个《儿童权利宣言》的新版本。 30年后,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的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健康和文化权利,并要求所有批准该公约的国家都要受国际法的约束,必须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采取行动。
以公约形式,明确给儿童下定义,明确儿童权利的最低限度,是我们人类社会现代的发明。| 拓宽信息来源,扩充见识边界,畅游知识海洋。明白知识携手当当网,为学友们带来联合书单。识别图片二维码,进入小程序。现在就来选购心怡的图书,开启知识之旅吧~
人类社会从存在之始,即有成年人与儿童之区别。但在权利意义上定义儿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儿童的特殊权利,并加以积极保护,这件事情,其实也就一百多年的历史。
过去漫长的人类历史里,没有人从国家立法层面想过,要对儿童给予特殊保护。我们如今视为理所当然的「儿童是弱势的、天真的、容易受伤害且必须被保护的」这一观念,最早是19世纪中期,在法国开始出现,所谓「未成年人的权利」观念逐渐发展起来。从1841年开始,法国开始有法律对儿童的工作场所进行保护。从1881年起,法国的法律将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列入其中。20世纪初,法国又开始将对儿童的保护,扩展到医疗、社会、司法等领域。随后,「未成年人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从法国开始,欧洲各地蔓延开来。1919年,国际联盟成立后,亦重视儿童保护这一概念,成立了儿童保护委员会,并在1924年9月16日,通过《儿童权利宣言》,这是第一个关于儿童权利的国际条约:1. The child must be given the means requisite for its normal development, both materially and spiritually必须给予儿童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正常发展所必需的手段。2. The child that is hungry must be fed, the child that is sick must be nursed, the child that is backward must be helped, the delinquent child must be reclaimed, and the orphan and the waif must be sheltered and succored.饥饿的孩子必得吃饱,生病的孩子必得看护,掉队的孩子必得帮助,失足的孩子必得改过,孤儿和流浪的孩子必得收容和救助。3. The child must be the first to receive relief in times of distress.4. The child must be put in a position to earn a livelihood, and must be protected against every form of exploitation.必须使儿童有谋生的能力,必须保护儿童不受任何形式的剥削。5. The child must be brought up in the consciousness that its talents must be devoted to the service of its fellow men.必须让儿童意识到,必须把自己的才能用于为人类同胞服务。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我们今天熟悉的许多与「儿童」有关的词汇和事物,一步步出现。
比如,1915年第一次出现「育儿」(child care)的说法;1950年人们看见「猥亵儿童」(child molester);1963年提出「虐待儿童」(child abuse)。回顾起来,现代与前现代之间比较,人类在儿童权利保护上的变现,差异极大。前现代时期,不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儿童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养不起的「多余」婴儿、女婴、身体赢弱和有缺陷的婴儿……总是凑巧在夜里,被同床的父母「不小心」翻身压死,或者干脆突然「病死」。消息传出去,几乎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发生了什么。没有道德上的谴责,也没有法律的审判。过不了多久,这个来去匆忙的生命就会被遗忘。甚至在有钱人家,夭折的家庭成员只能丢在公共墓地,不能葬入家族墓地。再比如,雇佣童工一度是中外社会司空见惯的行为。当今天的儿童还在上学之时,前现代社会的儿童却就早早开始为了生计。在欧洲平民中,通常年满7岁的小孩就要离开家,和大人一样工作。这些刚从家里走出来的「小大人」们,有的跟着师傅学手艺,有的给贵族当仆人,有的从事简单的农活。现代家庭,儿童处于中心地位;而在前现代社会,儿童并不享有这种关注度。
法国社会史学家菲利浦·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有一本非常好的儿童史研究著作:《儿童的世纪》。他在这边书中,为我们描述了「儿童」概念诞生的过程。
| 《儿童的世纪》
作者:菲利浦·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
译者:沈坚、朱晓罕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3年
阿利埃斯认为,在中世纪之前,人们并没有将小孩视为现代意义上需要得到保护的「儿童」。由于早早离开家工作,小孩几乎总是与大人们混在一起。人文主义兴起之后,人的精神和身体得到重视,儿童也是如此。
| 文艺复兴时期拉斐尔所作画像。可以看出,儿童的面部形象与神态已经更接近真实的儿童,而非缩小版的成人。画中人物的动作也体现出了成年人对儿童的关爱。
这时,儿童开始出现在绘画作品中,从最初的儿童肖像,到小天使、圣子,最后还出现了哀悼儿童死亡的作品。在绘画过程中,人们发现儿童是如此的不同:他们的身体姿态不同于成年人,他们是如此娇柔可爱,以至于人们逐渐将儿童所表现出的生理气质与宗教意义上的「纯洁」联系起来。
人们终于意识到,儿童的灵魂也一样是不朽的,需要额外照顾。再往后,随着工业化浪潮的席卷,社会对工作上的要求越来越专业化,传统的学徒制教育开始显得力不从心,学校教育受到大力发展。在普鲁士率先开启义务教育制度后,儿童们不得不强制上学,同时也告别了传统的学徒制。另一方面,工作场合从家庭和庄园转向工厂,这使人们的生活空间带来巨大的变化。家庭中的房间用途开始专门化,人们越来越重视家庭的私密性。在原子化的家庭中,人们渴望得到的更多是情感而非经济上的支持。当这些家庭中诞生了新的成员,情感也从夫妻之间转移到对孩子身上,亲子关系越来越亲密,儿童越来越成为家庭的焦点。这样一种家庭心态的转变,投射到时代之上,就是一代人观念的转变。对儿童的关怀催生了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等领域,「儿童」作为核心概念被越来越精细地描述和界定。可以说,儿童观念的变化,反映的是整个世界对「人」这个物种观念的变化。背后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终还是我们对个体权利的承认,我们对契约精神的理解与实践。正因如此,童年往往和幸福、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所以,我们现在回看1601年的英国《济贫法》中贫困儿童可以从事工作的规定,会将其视为不人道之举。而《红楼梦》里金玉良缘与木石前盟的主人公,不过是十几岁的小孩,如今也只会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不会得到成人的鼓励。
| 电影《雾都孤儿》(Oliver Twist,2005)真实地反应了19世纪童工的生活情况。
然而,即使知道所有的道理,社会也不是都能把孩子保护得很好。想想被鲍某明性侵的儿童,想想河南新乡被活埋致死的儿童,想想郴州的「大头娃娃」......
就算是有一个儿童节,他们就能快乐吗?
他们的父母又能给他们过个快乐的节日吗?
儿童节,儿童节,儿童在节之前。
只要还有儿童受侵害,就没啥节庆可言。
承认吧,我们都一样。
因为只关心儿童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所以我们不关心儿童节。■
以培养具有现代知识结构和全球视野的「现代公民」为目标,我们开发了一套适合中国人的通识课程体系线上学习平台——「知鸦」APP。
下载「知鸦」APP,免费畅学7天。世界虽大,我们想邀各位学友一起去看看。